职业病危害告知标识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是根据卫生部提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该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该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需要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场所:1.产生大量粉尘的生产区域。2.产生噪声的区域。3.有毒物品作业区域。4.其他能够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区域。
首先看一下有毒物品作业区域。
一.《 告知卡》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
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其次,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一.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二.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告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
三.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四.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五.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六.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七.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装置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第三.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设计样式: